南宁师范大学图书馆

图书预约委托

为更好的提供服务,使现有文献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实现多校区资源共享,便于师生读者借阅异地馆藏文献资源,图书馆于2016年3月30日起开通图书预约和委托服务。读者只需登录图书馆书目系统(OPAC)“我的图书馆”,即可对已被借出、所在馆藏地已无馆藏的图书进行“预约”,“预约”成功的图书归还后享有优先借阅权;对所在校区没有、其他校区有馆藏的图书,可以提交“委托”请求,由图书馆调度图书到所在校区进行借阅,避免了读者多校区奔波借书的麻烦。
    
此外,读者也可以通过图书馆的微信平台(微信号:gxtc-lib)、手机OPAC的客户端“掌上图书馆”绑定一卡通后使用图书检索、续借、预约委托及到书信息查询等服务。


    预约、委托图书到书后办理地点:
     明秀校区:明秀馆6楼借书处
     五合校区:五合馆综合服务台
     武鸣校区:武鸣图书馆二楼服务总台

 

欢迎广大读者使用图书预约、委托服务!具体注意事项请查阅“图书预约、委托操作流程和相关事项说明”。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向当班老师咨询,或通过电话3908652转807咨询廖老师、谭老师。


 附:图书预约、委托操作流程和相关事项说明

 

 使用预约和委托服务请先完善“我的图书馆”相关信息,或关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并绑定个人一卡通。、

1、登录书目系统OPAC“我的图书馆”或绑定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2、登录后请将将初始密码修改为更复杂的密码。

3、在OPAC系统验证邮箱(成功验证后即可享受通过邮箱接收预约、委托到书通知等功能)。

 

图书预约服务:

1、登录“我的图书馆”或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

2、检索查找想借图书;

3、在一个馆藏地所有图书复本都被借出的状态下才可以进行图书预约;

4、点击“预约申请”→选择要预约的图书和取书地(可选本校区,也可选其他校区)→选填预约记录保留天数(可根据个人需要填写,默认最长120天)→点“执行预约”按钮,完成预约操作。

5、每人最大预约册数为8(即如果已预约满8册并且书都全部未到馆,则不能发起新的预约

6、预约到书后,系统会自动给读者发送邮件(关注、绑定图书馆微信的读者会收到微信发送的预约到书)通知读者来馆办理借阅手续;读者也可以登录“我的图书馆”或图书馆微信“个人中心”,进入“预约信息”、“我的预约”页面,查看已预约图书的情况,所预约图书状态仍处于“申请中”时,读者可随时取消对该书的预约。

7、如果图书状态是“已到馆”,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取书地办理借书手续。如逾期不办理,该书将退回书库供其他读者借阅,同时图书馆对该读者做违章记录,累计违章达3次,将停止其预约申请权限3个月。

 

图书委托服务:

图书委托服务是图书馆为解决各校区读者便利获取异地馆藏文献资源,使现有图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多校区资源共享而提供的一项服务。

1、登录“我的图书馆”或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

2、检索查找想借图书;

3、想借的书所在校区没有,其他校区有,可提交“委托申请”;(注:请确保借阅证未借满图书,且有与委托等量的可借额度,否则委托申请无法成功办理。)

4、选择委托借阅馆藏地 →填写委托记录最大保留天数(最长7天)→选择取书地→点击“委托”→点击“执行委托”按钮完成委托申请。


注意事项:

1、本地无馆藏或馆藏已全部借出而其他校区有书时,方可申请委托。

2、“一卡通”必须无违章欠款情况,否则无法提交委托申请;必须为委托图书预留出借书空间,否则提交的委托申请无法执行。

3、每人最大委托册数为8册(即如果已委托满8册并且书都全部未到馆,则不能发起新的委托)。

4、提交申请后读者可到“我的图书馆”-“委托信息”或图书馆微信“个人中心”-“我的预约”查询相关信息。如果图书状态是“申请中”,表明申请还未处理;如是“划到运送中”表明图书已经处在运送途中,请耐心等待;如是“已到馆”,请在七个工作日内到取书地办理借书手续。如逾期不办理,该书将被退回原馆,同时图书馆对该读者做违章记录,累计违章达3次,将停止其委托申请权限3个月。

5、“委托借阅”图书的借阅期限与图书馆现行借阅制度一致,委托者办理借阅手续后开始计算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