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图书馆

二课学分/综测分

二课学分认证

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第二课堂的作用,助力我校学子成长成才,图书馆积极参与学校“二课学分”认证工作。根据学校印发的《南宁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南师发〔202535 号),图书馆以下内容纳入了学校二课学分认证体系。有关内容及认证办法如下:

  一、新生入馆教育(必修课,3学分)

针对每年入学的新生开展,课程旨在帮助大一新生尽快了解并学会使用图书馆,是新生认识图书馆、学会使用图书馆的重要课程。按要求,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入馆教育系统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并通过测试。图书馆将根据系统统计出通过测试名单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审核,颁发学分。

  二、义务管理员(社会工作与校内活动类)

图书馆义务管理员主要协助图书馆做好各项业务服务工作,一般每年9月份招聘,聘用期一个学年(当年10月至次年9月)。聘期内完成相应工作量,按等级给予相应二课学分:优秀60小时/学年/10学分,良好45小时/学年/8学分,合格30小时/学年/6学分。由图书馆负责审核、颁发。

  三、借阅图书(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类)

良好的阅读习惯是提升大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多读书对学生身心的涵养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我校学生多读书,读好书,提升人文素养,提高综合素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书香校园文化,学年内达到图书馆规定的借书册数的,给予相应的二课学分:30册以上/学年/4学分,21-30/学年/3学分,10-20/学年/2学分。要求每月至少1册(寒暑假不算),每册借期3天及以上方计入。

图书馆将于每年9月统计上一学年获得图书借阅学分的学生名单,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审核、颁发,无需个人申报。

  四、图书馆知识讲座、各类活动(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类)

由图书馆举办的知识讲座和各类活动,如数据库使用培训讲座、读书月各类大赛、竞赛活动等,均可以按照学校相关二课学分认证管理办法,按不同的级别、获奖或参与等给予相应的学分(具体以图书馆活动通知为准)。此类学分一般在活动结束后,由图书馆在到梦空间发布、认证,颁发学分。

图书馆二课学分认证工作一般有时限要求,获得学分的同学须密切关注图书馆的相关通知,按要求到系统参加活动报名,否则,逾期学分不予补发。


综测分认证

为深入推进我校“三全育人”工作,提升学生文化素质修养,助力人才高质量培养,根据《南宁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图书馆有关文化及实践服务活动纳入学校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体系。具体纳入项目及测评加分办法如下:

一、思想道德素质(A部分)

本专科学生向图书馆捐赠图书,凭图书馆开具的捐赠证明,参照《办法》A2项加分。

·捐赠1-3册(含)1

·捐赠4-6册(含)2

·捐赠7册以上(含),加3

二、专业学习素质(B部分)

参加广西高校大学生信息素养挑战赛或大学生信息素养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参照《南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分级分类目录》及《办法》B2项进行测评加分。

 1751968097664

三、文化艺术素质(D部分)

1、参与中国图书馆学会、广西高教学会图书馆专业委员会、广西高校图书馆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主办,我校图书馆承办或组织参与的全国性、全区性及校级文化活动:

·未获奖参与者参照D2项加分

·获奖者参照D3项加分

·稿件被图书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录用的,按D4“院级”加分

    1751969023237

2、图书借阅量以学生自行登录查询系统截图个人借阅信息为依据,参照D5项加分,最高20分。需满足:每月借阅至少1册(寒暑假除外),每册借期不少于3天。

    1752205286913

注:活动主要组织者加分加倍,多人参与的活动中一般队员加分减半,参与加分与获奖成绩不重复计算。

四、实践服务能力(E部分)

本专科学生受聘为图书馆义务管理员,参照《办法》实践服务能力(E部分)进行测评加分,0.5/次,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由图书馆根据服务时长出具相关证明。

五、图书馆文化及实践服务活动测评的组织实施

由图书馆领导、相关部门主任组成测评小组进行测评认定。

1、每学年进行一次,于每学年结束前两周开始统计。

2、内容登记:图书馆各部门根据工作记录与学生活动记录进行统计。

3、图书馆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办法》加分条款对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统计,经图书馆测评小组认定后,将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及各学院备案。

4、图书馆相关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于每年9月初进行,毕业生于每年4月份进行,获图书馆文化及实践服务活动综测加分的同学须密切关注图书馆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