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防止图书资料等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保护学校的图书资产及广大读者正常使用文献资源的权益,图书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条款,同时参照国内图书馆行业管理规范、国内其他高校图书馆执行的赔偿标准,结合本校的实际,拟定了《南宁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 4月 2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征求意见表(附件3)送至图书馆李才强(OA)邮箱,逾期视为无意见。
未尽事宜,请与图书馆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才强, 18077781969。
图书馆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