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根据学校最新期末工作布置会议精神,图书馆调整了寒假借阅规则,延长了图书的借阅期限。凡是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间到期图书均已延至2023年3月10日前归还即可。同时,图书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一个月。如需查看图书应还日期或办理续借,可通过图书馆微信平台“个人中心”-“在借续借”及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当前借阅”查看及续借。有已到期或已超期又需要带回家寒假使用的图书,可先到馆办理归还手续,在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再办理借出。2022年12月13日前到期的图书如不归还,将会逐日产生逾期费(0.1元/天/册),包括寒假。
请知悉并相互告知。
图书馆
202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