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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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南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座位管理系统使用规则(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点击数:

图书馆座位管理系统使用规则(修订版)

 

为了优化图书馆座位资源,维护读者平等使用阅览、自习座位的权益,五合图书馆将采用座位管理系统来规范和维护秩序,只有在数据库中状态为有效的读者才可选座。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绑定账号

关注“云座位”微信公众号(手机扫描选座机上二维码或直接搜索“云座位”)—>选座机(位于图书馆门前)上点“微信绑定” —>刷卡(校园一卡通)生成个人二维码—>“云座位”公众号“主页”—>扫码完成身份绑定。

二、选座(手机预约)

读者可通过选座机选座或手机公众号预约当天或第二天的阅览、自习座位。

1.选座机选座:选座机刷卡—>选阅览室—>选座;

2.手机预约选座:“云座位”微信公众号主页—>预约座位—>预约日期—>选阅览室—>选座。

注:可以在当天19:00至22:30时间段内预约第二天的座位;电子阅览区只允许当天预约使用。

三、签到

选座成功后,须在所选时间开始前后15分钟内,到图书馆选座机上刷卡签到或使用手机蓝牙在规定范围内签到。

1.选座机签到:选座机刷卡—>对号入座;

2.手机蓝牙签到:开启手机蓝牙—>打开微信“摇一摇”—>出现“周边”—>摇一摇手机—>点云座位签到。

注:手机蓝牙签到位置范围为:分别以图书馆大门和AB座自习室玻璃门为圆心的10米范围内。

四、暂离、离开及续时

1.暂离:暂离前须在“云座位”公众号或选座机上选择“暂离座位” ,座位保留30分钟(午餐时段11:00-12:30,晚餐时段17:00-18:30,可保留60分钟);若由管理员设置暂离则只保留20分钟。读者暂离座位时,在座时长仍然为计时状态。

暂离返回时,须重新在选座机上刷卡或通过手机扫码(蓝牙)签到方可继续使用原位。未按时返回签到的,系统将自动释放座位以供他人选用,并记录该读者“使用违规”一次。

2.离开:读者长时间离开阅览、自习座位前,应在“云座位”上“释放座位”(离开),释放座位供他人使用。

3、续时:读者可在座位使用时长结束前30分钟内,在手机公众号上操作续时60分钟一次。

五、注意事项

1、选座或预约成功的座位保留时间为30分钟 ,读者应在座位开始时间前后15分钟内签到,否则将被记录“违规”。(举例说明:读者预约座位的开始时间为8:00,那么就需要在7:45-8:15这个时间段内进行签到操作)

2、读者如有事不能按时签到使用座位,应在 “云座位”微信公众号上取消预约的座位。

3、读者若发现所选座位有其他读者使用,有权请其离开;如协商未果,可到图书馆服务台找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4、图书馆内和自习室阅览、自习座位每次使用时长为180分钟;电子阅览区座位每次使用时长为120分钟,可续时一次60分钟。

5. 10分钟内限选座3次;每天限预约座位3次(不计算取消的预约)

六、违规设定
读者有以下情形之一,座位管理系统自动记一次违规:

1、被管理员释放座位;

2、被管理员设置暂离,暂离超时;

3、设置为“暂时离开”状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重新签到就坐;

  • 4、离开座位时未在“云座位”或选座机上设置为“暂时离开”状态,被其他读者设置为暂离并且暂离超时,形成事实占位的;

  • 5、预约座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座机刷卡或使用手机蓝牙、微信在规定范围内签到,预约座位超时的。

  • 七、违规处罚

读者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将被加入黑名单,停止选座权限7天:

1、平时使用座位违规累计达5次(30天为一个周期)的;

2、复习备考期间(每学期最后4周,以学校公布的学历为准),座位管理系统规则将进行调整,读者累计违规2次的;

3、随意放置个人物品占座、妨碍选座读者使用,被图书馆工作人员清理累计2次的;

4、私自挪动座椅,造成选座读者无法入座使用的;

5、在图书馆和自习室内,违反学校和图书馆相关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