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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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南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7日 点击数:

  为了方便读者存放个人物品,图书馆设置存包柜。为维护读者公共利益及个人、公共财产安全,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存包人负责本人物品的安全,图书馆不负责看管。存放个人物品时请自带锁具将存包柜锁好,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二、为维护图书馆公共安全,防止损坏其他读者的物品和存包柜等,请勿存放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等危险品及潮湿物品。

 

三、存包柜仅限临时存放物品使用,禁止长期占用,读者离馆前请自觉取走存放的个人物品。

 

四、为方便读者使用,防止个别读者长期占用存包柜,图书馆将在当天闭馆后统一开柜清理,集中存放占用存包柜的物品,读者凭证认领,过期无人认领的物品将作无主处理。期间造成的物品丢失、损坏,图书馆概不负责。